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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區漁會營運資金補貼作業規範」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以農授漁字第1091347080號令訂定發布,隨文轉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乙份(詳如附件)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0/5/6
發文日期:2020/5/4
發文字號:府農漁二字第1090523396號
主旨:「區漁會營運資金補貼作業規範」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以農授漁字第1091347080號令訂定發布,隨文轉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乙份(詳如附件)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4月27日農授漁字第1091347080B號書函(正本諒達)辦理。
正本:雲林區漁會
副本: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文書科,請刊登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農業處(漁業科)(均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區漁會營運資金補貼作業規範發布令
  • 區漁會營運資金補貼作業規範